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外媒积极展望2023 世界对中国充满期待!******
国际在线专稿:2022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中国依然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取得可圈可点的成绩,交出一份份令世界瞩目的答卷。伴随着2023热闹开局,古老而日新的中国已然扬帆驶入了新的征程。近日,多家外媒热议中国新气象,国际社会各界积极展望2023年中国蓬勃发展的前景。有外媒称,中国将继续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
巴基斯坦《每日时报》1月3日报道截图
巴基斯坦《每日时报》1月3日刊发一篇题为《中巴经济走廊2023:希望与挑战》的专栏文章称,在中国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和巴基斯坦经济局势动荡等多重形势下,2023年的中巴经济走廊(CPEC)将面临新的希望与挑战。文章作者指出,巴中两国在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正在日益加强。此外,基于中巴自贸协定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全面展开,2023年巴中贸易格局将获得进一步拓展。
日前,《每日时报》还曾发布另一篇题为《中国—2023》的评论文章,认为新的一年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将在区域与国际政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文章指出,过去十年中,习近平主席在政治与经济领域向世界表达了中国观点,表现卓越。自2013年以来,他展现出雄心壮志,希望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梦想,“2023年,习近平主席将进一步推动构筑‘中国梦’”。
文章提到,2022年12月,习近平出席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中阿关系的深化加强将在未来助力中国梦的实现。此外,文章作者还强调,2023年将迎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数据表明,这项倡议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随着其推行接近十年,该战略与国内政策的融合将更加系统化,并与中国西部地区的发展及全球化紧密相连。”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1月2日发表报道展望2023中国新气象,指出中国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可能将对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影响。报道称,2023年中国经济的回升将为依赖中国的经济体发展提供至关重要的推动力。报道还提到,中国放宽出入境政策后,一些国家表示热烈欢迎,纷纷通过大使馆与文旅部门在社交媒体上向中国游客发出邀请。尽管有部分国家采取仅针对中国的入境限制,但很多医疗卫生专家都对此提出批评,指出其缺乏科学依据,存在煽动种族主义与仇外情绪的风险。文章最后写到,随着中国逐渐开放国门,更多高层对话与国际交流已在筹备中,法国总统马克龙、荷兰首相吕特、意大利总理梅洛尼及美国国务卿布林肯等都有望在今年访华。
俄罗斯战略文化基金会网站2022年12月31日报道称,中国正在制定一系列措施,加快推动2023年经济增长。文章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计划通过提升对创新型、高质量产品(特别是绿色产业)的新需求来刺激消费,扩充国民对低碳产品的需求。文章援引中金公司的分析师评论表示,2023年中国经济增长将转向由数字和绿色经济主导的发展模式。
西班牙《经济学家报》报道截图
西班牙《经济学家报》不久前发文称,据美国彭博社预测,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或将为2.1%,在几大主要经济体当中,中国经济增长将更加突出,是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力量。报道综合经合组织与彭博社的预测结果指出,美国明年经济增长约为0.4%,欧盟经济增长或为0.2%,中国经济增长则有望达到4.7%。西班牙埃尔卡诺皇家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马里奥·埃斯特万表示,中国将继续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中国庞大的经济规模及其增长速度都表明了中国是稳定世界经济的中流砥柱。(史赫奕 王鲁平 黄蓉)